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大力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党政机构后备干部力量,经省委批准,省委党校2023年继续在南充市委党校教学分部举办在职研究生班。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一)专业
党政管理。
(二)学制
在职研究生班为不脱产学习三年。培养方式采取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第一、二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每月定期集中面授,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报考条件与免试入学政策
(一)报考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3.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已取得学士学位);
5. 截止2023年8月31日,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二)限制报考的情形
1. 因违反《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1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受到暂停招生考试处理,正处于有效期内的;
2. 上一年度已被免试录取但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
(三)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入学。
三、报名与考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1日。
2. 报名办法:由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scswdxyz.cn/,以下简称“招生网”)报考并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交纳报名考试费。
对在网上报名及提交资料确有困难的考生,由市委党校报名点提供必要帮助,考生可在“招生网”首页查看报名点具体联系方式。
(二)报考资格初审
1. 审核时间:2023年3月22日—31日,系统将于3月31日晚20:00关闭相关功能,逾期不再受理。
2. 审核平台:“招生网”后台管理端,由市委党校报名点负责。
3. 审核材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2份)(照片必须白底;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需领导签字;需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需填写学历在线验证码)、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申请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的人员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申请表》(1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
(三)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省委党校招办负责。时间为4月3日—14日。复审结束后,由市委党校报名点对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及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7日—21日。
报考者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复审后,由省委党校招办负责安排考位。
四、考试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日期
2023年6月17、18日。
(二)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于2023年6月5日—18日期间登录“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
3. 考生非因公、因病等原因无故不参加考试,下一年度继续报名参加本招生入学考试时将会受到报考限制。
五、考试科目及备考须知
考试科目为三门,含一门公共科目,两门专业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三门科目满分共450分。
(一)公共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二)专业科目
1. 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
2. 政治学概论
(三)备考须知
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均可在“招生网”上进行下载。严格禁止市委党校校内在职人员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针对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前复习培训活动,市委党校也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开办类似考前复习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若有类似情况,欢迎向省委党校招办或市委党校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8—87351286、0817—2802605)。
六、录取原则和政策
(一)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政策
1. 分批次分专业单独划线录取。设立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两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使用民族地区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度计划数为300名,参与者为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地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未参加第一批次录取及参加第一批次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2. 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考生加分录取。对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区域自治地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北川县、马边县、峨边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后参与各录取批次划线录取。
七、成绩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
7月1日起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功能。
(二)查分申请时间
7月4日—5日。
(三)查分结果反馈时间
7月6日—7日。
(四)查分程序
1. 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书面查分申请;
2. 报名点通过系统向省委党校招办提交查分申请;
3. 查分结果由省委党校招办向报名点通报后,由报名点将查分结果告知相关考生。
八、录取资格审查
审查工作由省委党校招办负责。报名点将拟录取考生的《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于7月10日—14日报送省委党校招办审查(申请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的人员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申请表》纸质版原件1份)。上报材料不齐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录取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报名点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7月14日。
九、报名考试费用标准
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即每人180元。
除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重复缴费的予以退还重复支付的费用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费。
十、学习期间的费用标准及待遇
学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7200元,三年合计21600元。
教材费按照代收代支的办法管理。需由省委党校统一采购教材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教材费1200元。
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话:2802521(办)、王老师(13208128686)、冯老师(18781701555)。请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加入QQ群53231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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