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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3   如果选择网课培训班的话,他的优点就是比线下上课更加的方便,还可以调节观看的速度,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暂停,反复的观看。但是缺点就是对于自制力较差的同学来说。可能就是边学边玩了,一堂课很可能一天都没有学完,白白浪费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另外在课程内容方面来说,网课基本上都是机构里面讲的好的老师录的课,而线下面授的话,因为每个老师的水平都不一样,因此无法判断出这个老师的实际教学水平是怎么样的,但是有的人会更加的喜欢面对面上课,觉得这样更加真实,能够更有效的吸收知识,比较能听得进去。  我们在选择的时候要看他的服务,上课质量,价格,总课时等等,根据这些情况进行选择。在价格方面要根据他的总课时来算,也就是平均一节课需要多少钱,因为如果不看课时,只看价钱的话,就会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有些机构的课程少,所以他会相对便宜一些,但是这样的话,学到的东西也就变少了,有违我们当时报班的初心。大家在报班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无论是线上报班还是线下报班,肯定都会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你不知道这个机构的管理如何,老师的上课水平怎样,自己对这种讲课方式是否感兴趣,还有这个机构是否是正规的。所以在报班之前,我们一定要多做研究。报班之前可以的话,要先去试听一两节课。像上面我说的高途考研机构,就有免费的公开课可以试听,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去高途考研官网上先去试听一两节课,然后再做选择。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5—17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jzmu.edu.cn/)

复试平台

复试使用远程复试系统,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并仔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手册。

复试人员

进入复试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的考生。

复试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系统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需及时向学校反映,做好沟通。

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资格将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后汇总,于5月10日24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http://47.105.75.197: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逾时视为放弃复试机会。


以下材料及证件需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每一页均须提交);

4.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0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手动填写表内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此表必须经审批盖章,方可生效。考生可在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办理审批;若无所属单位,则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审批;

6. 《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签订;

7. 《锦州医科大学专硕规培基地分配知情同意书》(附件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签订。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在入学后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证件有造假行为,一律无条件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内容

复试全面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运用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及逻辑思维、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和能力考查详见《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试科目》(附件5)。


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生拟录取前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附件6),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文图来源研究生学院

锦州医科大学传播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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